外交部发言人回答了记者关于菲律宾发表“南中
发表时间:2025年07月13日浏览量:
问:最近,菲律宾外交部在“南中国海仲裁案件”中发表了一份声明,该声明发表了九年的声明,菲律宾外交大臣向相关研讨会发表了重要的讲话。中国对此的评论是什么?答:中国在“南中国海仲裁案件”问题上的立场总是很明显,“决定”是一份非法,不当和非结合文件。中国不接受或承认所谓的“统治”,也不接受基于“决策”的任何主张和行动。在任何情况下,中国的领土主权和权利和利益都不会受到“决定”的影响。我想强调更多要点:首先,“南中国海仲裁案”违反了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菲律宾单方面发起了“仲裁”,而没有履行预先交换意见的必要前提,这违反了公司中国和菲律宾通过磋商和谈判达成和平解决争议,违反了“关于南中国海行为的宣布”的规定,以“宣布南中国海的行为宣布在南中国海举行”,以通过友好的咨询和违反基本原则和国际法律和国际法律来遵守纠纷和平解决方案。其次,“南中国海仲裁案”违反了《联合国海上法律公约》。土地领土问题不属于公约的选区。 2006年,中国从“强迫仲裁”中明确统治了海上界限的问题。菲律宾忽略了中国的声明,并主张进行“仲裁”是《联合国公约关于海上法》的纠纷的机制。 “仲裁庭”守护了其权力,并侵犯了中国的单位权利e选择一种规范争议作为当事方的方式。他的行为完全偏离了《公约》的目的,严重损害了公约的诚信和权威,并严重影响了海洋法的国际管理。许多国际法律专家,包括国际法院前院长和国际海法院法官,他们认为“裁决”中有严重的趋势。第三,“南中国海仲裁案”违反了南中国海的基本事实。 “仲裁庭”在确定事实和劳夫的应用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做出的“统治”是显而易见的,充满了漏洞。 “统治”的判决是纳兰斯(Nansha)的最大岛屿,蒂宁岛(Taiping Island),有500,000平方米,作为岩石礁,而不是一个岛屿,进一步确定了南沙群岛中没有岛屿和礁石,可以生产独家经济区和续区intes。它与公约的规定完全不相容。如果遵循此“标准”,许多国家的主张是非法的,世界海洋模式将被重写。中国一直专注于通过与南中国海的其他政党进行谈判的和平解决误解,并有效地实施了与东盟国家的“南中国海政党的声明”,促进“南中国海的早期末端”“南中国海洋法的早期”,“为了维持南方中国的和平与稳定性,我们不建议使用ITIS the It the It the Garebage''''''结果。